1.求"色"字开头的诗词,

2.求问和尚犯*戒下场为何惨

3.(夫,无嗣,翁鳏 ,叔壮)。为什么判官叫绝?

4.原创情僧判:臂间刺道苦相思,这番了却风流债

求"色"字开头的诗词,

百结鹑衣,自挟一刺-鹑衣百结浑无奈什么意思

色空空色今安在(是苏轼在杭州以词代判时作的一首词)

最有趣的当属东坡以词判案的佳话。东坡任杭州通判时,审理到一件和尚案。灵隐寺有一个和尚名叫了然,他常到勾栏寻花问柳,迷上一个叫秀奴的。最后钱财花尽,弄得衣衫褴褛,秀奴便不再见他。一夜,了然喝得烂醉之下,又去找秀奴,吃了闭门羹。大怒之下,闯进门去杀了秀奴。逮捕归案后,忤作发现和尚在胳膊上竟还刺了一副对联:“但愿同生极乐园,免如今世苦相思。”问明案情,东坡怒不可遏,提笔判案,立成一词:“这个秃奴,修行忒煞,云山雾顶空持戒。只因迷恋玉楼人,鹑衣百结浑无奈。毒手伤心,花容粉碎。色空空色今安在,臂间刺道苦相思,这回了却相思债!”

当场判了和尚斩立决。孰料判词刚下,一直俯首认罪的和尚突然号啕大哭。苏轼诧异,问和尚:“难道你不服吗?”和尚哭道:“小人罪有应得,怎敢不服,只是学士名满天下,每有一词一作,则举国争诵。小人不足惜,但学士这判词传扬出去,天下人都知道了小人的丑事,小人在阴间也不得安生呀!”闻听和尚此言,在场诸人无不大笑。

不过几乎就没有色字开头的诗嘛,因为那样根本平仄不对

求问和尚犯*戒下场为何惨

尼姑思春,和尚坐怀,太监娶妻,被称为三旧中国三大特色。其中和尚下场最惨。和尚犯*戒,一旦事发,是绝对没有好果子吃的。据明余永麟《北窗琐语》记载:“宋灵景寺僧了然,不遵戒行,常宿娼家李秀奴,后衣钵一 空,为秀奴所绝,僧迷恋不已,乘醉直入,击秀奴毙之。”宋代灵隐寺有一位和尚名叫了然,常去嫖李秀奴,往来日久,积蓄花光,衣钵荡尽,李秀奴不念旧情了,就拒绝他。了然恼羞成怒,便饱以老拳,柔弱的李秀奴哪里经受得住,结果一命呜乎。当时,正在杭州做官的苏东坡审理这个案子,他发现了然身上刺有这样两句情诗:“但愿同生极乐国,免教今世苦相思。”苏东坡大怒:“这个秃奴,修行忒煞,灵山顶上空持戒,一从迷恋玉楼人,鹑衣百结浑无奈。毒手伤人,花容粉碎,空空色色今何在?臂间刺道苦相思,这回还了相思债。”苏东坡当即斩了这个。

人其实,密掩捕之,搜获妇女四人,并衣饰奁具无算。公派员谳鞠二十二房内犯奸者一十四房,*僧一十六名,并供出被奸妇女二十五人。奏闻,械*僧解京治罪,刑部请杖毙,奉旨发黑龙江,给披甲人为奴。 最惨的当要数《水浒传》中的好汉杨雄的老婆潘巧云和和尚裴如海了。潘巧云与青梅竹马的和尚裴如海偷情,后来杨雄的结拜兄弟爱管闲事的石秀杀了和尚裴如海,巧云先被杨雄割去舌头,又“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,取出心脏五肝,挂在松树上。” 谁害了海王金樽

(夫,无嗣,翁鳏 ,叔壮)。为什么判官叫绝?

“夫,无嗣,翁鳏 ,叔壮”从伦理道德角度提出改嫁的理由,所谓“为守节失节改节全节事”,所以判了一个字:“嫁!”。

传统礼教下,对女子的守贞是非常看重的,因此对于失去丈夫的女人,也就是寡妇,要求非常的苛刻。而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又是寡妇门前是非多,意思是,寡妇,尤其是长得漂亮而失去丈夫的女人,会受到很多人的垂涎,带来名节上的损害,甚至由此带来麻烦和灾难。

判词,乃古代官府断案的判决书。在古代,作为地方官很重要的一项公务就是审判案件。结案时,自然要草拟案情,作出判决。但是大多数判词是刻板冗琐的,但也有少数才华横溢且诙谐幽默的官员,给后人留下了一些短小精悍的判词佳句,使人读之不禁拍手称妙。因此,判决书虽系公文,但经常也有判词妙趣横生。

冯梦龙的《智囊》记录了不少这类的判词。

一,南昌有位祝知府清正廉洁,当时宁王府上有只仙鹤,被老百姓的狗咬,王府家奴告到知府衙门:“鹤有金牌,乃出御赐。”要求赔偿。祝知府判云:“鹤带金牌,犬不识字;禽兽相伤,岂干人事?”狗主人当堂释放。王府家奴想仗势欺人一把,祝知府不畏强权,十六个字的判词就解决了这个问题。

二,又两家的牛争斗,一头牛被顶,牛主告到知府衙门,祝知府判云:“两牛相争,一一生;者同享,生者同耕。”要是严格地按照法律判决一家赔偿另一家,可能根本赔不起,又是十六个字的判词,既解决了问题又化解了两家的矛盾。这位没有留下名字的祝知府真是个天才。

三,《鹤林玉露》记载,北宋名臣张咏为崇阳令时,一天他看到一名小吏从国库中出来,鬓旁头巾下夹着一文钱,便责问他,小吏承认是从国库中取的。张咏命令杖打这名小吏。小吏大怒道:“一钱何足道,乃杖我耶?尔能杖我,不能斩我也!”张咏提笔判道:“一日一钱,千日千钱,绳据木断,水滴石穿!”便亲自斩了这名小吏。

还有很多判词是以诗词的形式写成的。

四,《尧山堂外纪》卷五十二载,灵隐寺有僧名了然,与李秀奴相好,日久天长银钱耗尽,李秀奴拒绝再与之交往,了然仍然迷恋不已。一日晚上,了然乘醉而往,李秀奴不纳,了然一怒打了李秀奴。案子到了官府,当时知府是苏轼,看到了然臂上的刺字:“但愿生同极乐国,免教今世苦相思。”苏轼提笔写了一首《踏莎行》:“这个秃奴,修行忒煞,云山顶上空持戒。一从迷恋玉楼人,鹑衣百结浑无奈。毒手伤人,花容粉碎,空空色色今何在?臂间剌道苦相思,这回还了相思债。”判讫,押赴市曹处斩。

五,《小豆棚》卷十六载,在潍县某处有庵寺比邻而居,有一对妙龄僧尼经常来往,日久生情。有一次他俩被当地好事者捉到,捆绑到县衙。当时县令是郑板桥,问明来由,见二人老实本分,并非*荡之辈,遂生同情之心。在征得他俩同意的情况下,令二人还俗,结为夫妻,又写下判词:“一半葫芦一半瓢,合来一处好成祧。从今入定风归寂,此后敲门月影遥。鸟性悦时空即色,莲花落处静偏娇。是谁勾却风流案,记取当堂郑板桥。”

六, 最短的判词只有一个字。《小豆棚》卷八载:一寡妇想改嫁,但遭到家人阻挠,她向官府呈上状子:“氏年十九,夫无子,翁壮而鳏,叔大未娶。”官府遂令其改嫁。这个故事后来被演绎得有声有色。状子曰:“豆蔻年华,失偶霜寡。翁尚壮,叔已大,正瓜田李下,当嫁不当嫁?”知县接状,挥笔判了一个字:“嫁!”

原创情僧判:臂间刺道苦相思,这番了却风流债

人食五谷杂粮,必生七情六欲。

这是普通人的本常。

七情六欲生,则种种动于中。

中动而不可制,则烦恼生、冤孽长。

烦恼、冤孽,是普通人始终无法解脱的痛苦。

见凡人有此痛苦,于是,便有智者出。

智者出,创信仰、立宗教。

信仰、宗教,大多都是在繁琐的仪式之中、在严格的条律规戒之中、在自我的忏悔参悟之中,消解今生的烦恼、冤孽,以减少今生的痛苦。

今生的修行、磨练,并不能完全消除今生的烦恼、冤孽,当然,也无法完全消除今生的痛苦。

于是,只能寄望于后、寄望于天堂、寄望于来世。

阴曹、地狱;天堂、来世,在很多时候,才是今生修行的终极目标:

天堂(极乐),这是第一等的愿望;

来世的福报,这是第二等的愿望;

不进阴曹、不入地狱,这是第三等的愿望;

进阴曹、入地狱而少受荼毒之苦,这是第四等的愿望

……

就今生来看,一切的愿望,都还是肉身无法捉摸、不能触及的东西。

所以,实实在在的今生之中,便是寄心信仰、便是投身宗教,依然有烦恼、仍旧有冤孽。

就僧人而言:

其实,那一袭缁衣底下,也是一颗人心;

其实,那一袭缁衣底下,七情六欲,一样也都不曾少。

所以,抛开宗教,仅从人的角度来看,僧人的一切行为,都是正常的、都该用平常心来看待。

这里,来说一段与苏东坡有关的僧人故事。

话说,当年东坡居士在杭州为官时,曾经判了一个案子。

这个案子,乃因僧人而起。

这位僧人,在杭州灵隐寺修行,法号了然。

僧人了然,虽出家为僧,但是,私下里,他并不遵守僧家的戒行。

僧人了然不遵戒行的最突出行为,就是他常常夜宿倡家。

因为眠花宿柳的缘故,僧人了然还恋上了倡女李秀奴。

这僧人了然,大约还是个多情种子,他对李秀奴的感情,并非是只贪露水之欢,而是动了真心、起了痴情。

李秀奴呢,其实,也就是个普通女子。

这里所说的普通,并不是说李秀奴相貌普通,而是说她思想普通。

李秀奴思想普通,她也就是一个普通倡女;她也就和普通人一样,不为情生、不为情;她也就和普通人一样,利存则往来,利竭而断绝;甚至,在那风月场中,她也有众所认为的普通倡女的特点:客人只是客人,并不是那如意的郎君、托身的依靠;有钱便待之为客、无财便弃之不顾。

起初,僧人了然有钱财的时候,李秀奴也对他笑脸相迎、也待他如宾,也同他逢场作戏、也与他卿卿我我、也和他海誓山盟。

时间久了之后,大约,是因为僧人了然的桃花风信四散,施主断了供应;大约,是因为僧人了然的风月事迹被人发觉,寺里不予补给。总之,结果是僧人了然失了财源、没了钱财。

没有钱财之后,僧人了然还去找李秀奴。开始,李秀奴大约还未觉察,对僧人了然仍然笑脸相迎。后来,李秀奴发现,僧人了然真的就身无分文了,于是,她也就不再和他交接。末了,僧人了然再来找李秀奴时,她就断然拒绝,不愿和他往来。

没了钱财,又被心上人弃绝,僧人了然很是苦闷伤心。

有一天晚上,喝完酒之后,没有资财的僧人了然又醉醺醺地去找李秀奴。

僧人了然到了李秀奴那里之后,李秀奴坚决不予接纳。

僧人了然因而大怒,乘着酒劲,他狠力击打李秀奴。不想,竟然将李秀奴随手打。

打人致,不但人命关天,还可能累及倡家与四邻。

于是,倡家与四邻合力,一并将僧人了然绑缚送官。

此时,苏轼正在苏州任职。

僧人了然被一众送来官衙之后,先被押禁在牢狱之中。

随后,东坡主持,审问此案。

僧人了然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。

审问僧人了然的过程中,苏轼发现,僧人了然的身上还有刺字(即现在所谓的纹身),其词云:

“但愿生同极乐国,免教今世苦相思。”

案件审罢,要写判词。

于是,苏东坡发挥其文学才能,成《踏莎行》一调,为判词云:

“这个秃奴,修行忒煞,雪山顶上空持戒。只因迷恋玉楼人,鹑衣百结浑无奈。

毒手伤人,花容粉碎,空空色色今何在?臂间刺道苦相思,这番了却风流债。”

案成,僧人了然被判定即斩。

此事见《东坡诗话》(此书至迟在南宋集成),又见明余永麟《北窗琐语》,又见清褚人获《坚瓠二集》卷之三,又见丁傅靖《宋人轶事汇编》卷十二。

这里,再顺便简单说一说判词。

判词,一般由裁判官依据案情书写,是关于对嫌疑人科以刑名处罚或关于民事争端解决的裁判文书。

隋唐代开科取士,判词为吏部铨选科目之一。

据唐代政治家、史学家杜佑所撰《通典》卷十五《选举三》载:

“初,吏部选才,将亲其人,覆其吏事,始取州县案犊疑议,试其断割,而观其能否,此所以为判也。后日月寝久,选人猥多,案犊浅近,不足为难,乃采经籍古义,假设甲乙,令其判断。既而来者益众,而通经正籍又不足以为问,乃征僻书曲学、隐伏之义问之,惟惧人之能知也。”

宋、明、清各代,考选官吏,均试以书判,使判词得到进一步发展。

文人学士,多有判词传世,唐代王维《王右丞集》、白居易《白氏长庆集》、明代海瑞《海瑞集》等都有判词的收录。

另外,如唐张鷟《龙筋凤髓判》、宋朱晦庵等人《名公书判清明集》、明李清《折狱新语》、清于成龙《清朝明吏判牍》、樊增祥《樊山判读》等,都是判词的汇集专著。

清宣统年间,奕劻和沈家本编撰的《考试法官必要》中,对刑事和民事判决的写作,进行了统一规定:

刑事判决必须写明如下要素:(1)罪犯之姓名、籍贯、年龄、住所、职业;(2)犯罪事实;3)证明犯罪之理由;(4)援引法律某条;(5)援引法律之理由。

民事判决应包括:(1)诉讼人之姓名、籍贯、年龄、住所、职业;(2)呈请事项;(3)证明理由之缘由;(4)裁判之理由。

文末,补几则为人称道的判词,以供观览:

1、丁傅靖《宋人轶事汇编》卷十八

马光祖尹临安,不畏强御。福王府讼民不输赁房租,民曰屋漏。光祖判云:

“晴则鸡卵鸭卵,雨则盆满钵满。福王若要房钱,直待光祖任满。”(《坚瓠集》)

2、明末清初吴肃公《明语林》

祝某守南昌,有民犬咋宁府鹤,卒来讼云:“鹤本御赐,金牌可验。”祝判云:

“鹤带金牌,犬不识字,禽兽相伤,何与人事?”

竟纵犬主。

又两家牛斗,一至,判云:

“两牛相争,一一生,者同享,生者同耕。”

(全文结束)